2002年6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,根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《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,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>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,根據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>的決定》第三次修正。
目 錄
第一章 總則
第二章 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保障
第三章 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
第四章 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
第五章 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
第六章 法律責任
第七章 附則
以下安全生產法原文引用自百度百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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